中國傳統婚禮習俗: 三書 三書即聘書、禮書和迎親書: 1.聘書 聘書是訂婚用的書,於「納吉」(過文定) 時男家交給女家。 2.禮書 禮書是「納徵」(過大禮) 時使用的書,禮書內會詳細列明禮物種類及數量。 3.迎親書 顧名思義,迎親書即迎娶新娘時的書,即在「親迎」時使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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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問名 如女家接納男家的提親,就會把女兒的姓名和時辰八字等交給男家,放在神前或祖先前以占卜吉凶,如卜吉兆的話,就會決定娶女家的女兒。 3.納吉 納吉,即過文定,有一點像西方人的定婚,這時其實婚事已初步議定。 4.納徵 納徵,即過大禮;「納」是的意思是聘財,而「徵」就是「成」的意思,亦即是說男家需要納聘禮後才可成婚的意思。過大禮時,男家會請兩位或四位女性親戚 (須是全福之人) 約同媒人,帶備聘金、禮金及聘禮到女方家中;完成納徵的儀式後,婚約便正式定立。 5.請期 請期即是「擇吉日」成婚的意思。男家會擇定一個成婚的良辰吉日,再準備婚期吉日書和禮品給女家,女家受禮及同意後,便可確定婚期。 6.親迎 亦稱迎親,就是在結婚之日,新郎會與媒人和親友一起前往女家迎娶新娘。新郎前往女家之前會先到女家的祖廟行拜見之禮,然後以花轎接新娘回到男逐。新人會在男家舉行拜天、地、祖先的儀式,然後送入洞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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